青岛护照办理地点在哪里?
【导语】:青岛护照可以在青岛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2号甲,电话:0532-66573250,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00 周六:9:00-11:30 14:00-17:00)进行办理,也可以就近在各个区的出入境接待大厅进行办理。
1.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2号甲
咨询电话:0532-6657325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00 周六:9:00-11:30 14:00-17:00
2.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25号
咨询电话:0532-665750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3.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62-15
咨询电话:0532-665764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4.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公安分局洪山坡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二路166号
咨询电话:0532-6657593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5.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公安分局海伦路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海伦路80号
咨询电话:0532-665762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6.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357号公安局西侧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532-665811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7.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河西路56号
咨询电话:0532-6658173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8.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公安分局辽阳东路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新利路1号青岛国际创新园西侧
咨询电话:0532-555809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9.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公安分局李村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滨河路1677号
咨询电话:0532-6657681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10.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207号
咨询电话:0532-665822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30
11.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厦门路1号
咨询电话:0532-5878560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3:30-17:00 5月至9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创智新区壮武路496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c区公安局窗口
咨询电话:0532-885235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0 13:30-17:00
13.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
咨询电话:0532-8831838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14.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公安分局泊里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海泊一路368号
咨询电话:0532-555875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15.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长岛路148号甲
咨询电话:0532—665883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3:30-17:00
16.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青岛港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6号原青岛港客运站一楼
咨询电话:0532-82982170 532-829821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17.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69号综合警务厅
咨询电话:0532-665780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7:00
拓展青岛护照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首页、资料页、变更页,集体户首页可为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五)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六)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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