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图变更部分怎么注明
工程竣工图变更部分怎么注明?
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峻工图。
即:工程变更内容少时可以直接画在竣工图上,把原来内容用直尺划去,把修改的内容用黑色水笔写到旁边,并用标注线引出,在上面写上:根据**核定单修改、根据**图纸会审纪要修改,不能将内容写在纸上粘贴。
当变更的内容超过图面的30%时,为了保持竣工图图面的整洁,需要重新出图,从设计院走流程。扩展资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原施工图纸修改部位改绘竣工图,标明变更修改的依据,并在修改部位加盖变更设计章,竣工图章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没必要,你只需要将设计变更在图纸的相应位置用红笔标注出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