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的四大职责
(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确保实现项目既定的效益目标。
(2)负责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开展项目施工经营管理活动,并应对项目从基础开工至竣工交付建设方验收全过程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负责。
(3)负责按工程特点的实际要求,选配好项目经理部成员,并根据项目效益目标要求,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形式及管理跨度、管理层次、管理职责的划分,以形成封闭稳定的项目职能管理体系。
(4)负责在“目标分解明确、责权清楚、措施得力、奖罚具体”的原则下,将项目效益目标分解落实。
(5)负责对项目经理部成员及分包单位的合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动态考核,主动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6)负责依据发包方下达的进度部位计划,结合自己的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季度或月度实际部位进度计划。
(7)负责制定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的达标措施和按工程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8)在履行合同职责过程中,应接受发包方对项目施工效益实现情况及为此而组织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
(9)项目经理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提出述职申请审计报告。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2、代表公司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履行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 订的合同,保证各类合同目标的实现。
3、组织精干的管理班子,人尽其才,充分发挥每个职能人员的作用。
4、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5、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进行有效的监督。
6、合理组织和调度生产要素,实施日常工程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及控制活动的具体职责,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和效益这一最终要求。
制定项目计划,实施 项目的管理、开发、质量保证过程,确保客户的成本、进度、绩效和质量目标.制定有效的项目决策过程,确保在项目生命周期中遵循是实施公司的管理和质量,风险管理,招聘和培训必须的项目成员,确定项目的人员组织结构.
項目经理的四大职责是:安全,质量,进度,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