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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呼和浩特2015新房产权费用公共维修基金标准

2023-04-17 02:47:29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呼和浩特市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呼和浩特2015新房产权费用公共维修基金标准

呼和浩特市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国家建设部、财政部要求从1999年起,业主在购房时就要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维修基金是强制性交纳的,如果购房者不缴纳该项费用,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产权证。计算方式为:多层住宅,购房人按照购房款的2%交纳高层住宅,购房人按照购房款的3%交纳。

呼和浩特2015新房产权费用公共维修基金标准

办理房产证的费用跟房屋总价和面积有关系。除了房款之外还有定期缴交物业管理费。另外还有办理两证的费用。首套房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缴交税费,标准如下:
  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1、契税
  普通住房标准为:房款的1.5%(面积在140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住房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有些楼盘在交房的时候就已经收了房屋维修基金,这笔费用是交给房管局的,开发商只是代收,如果交房时已经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那么在办理房产证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
  3、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4、房屋登记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
  6、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

呼市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房屋维修基金的定义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物业维修基金怎么收费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住宅的业主,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
3、涉及公有住房出售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并公布。
2、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
1、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物业维修收费标准

牧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预售)时按有关规定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总造价的5%的比例向购房人代收,并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向市、县(市)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缴纳。他们这样收费有没有按规定来做呢?

房屋维修基金最新收费标准

2008年2月开始,市民买房时所要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2%缴交,而是按照每平米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例缴纳。日前,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09年2月1日起实施。1998年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自2008年9月16日以后,凡kfs登记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小区,其小区维修基金统一标准为带电梯120元/平方,不带电梯75/平方。(拆迁小区除外,另作标准处理)

和维修基金的缴纳是按什么标准来收取的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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