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债券流动性 国债流动性大还是企业债券流动性大
市政债券流动性
1、债券的流动性取决于风险和发行量。债券本身的标的资产越差,信誉评级越低,风险越大,流动性也越差;债券的发行量越少,发行范围越小,越难形成交易流通的市场,流动性也越差。
2、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又称市政证券,大体可分为两类,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或GOs)和收益债券(或收入债券)(revenue bond)。前者类似于地方债券,由由州、市、县或镇(政府)发行的,均以发行者的税收能力为后盾,虽然信誉较好,风险较低,但是一般发行的范围小,仅限于发行地,发行量少,所以无法形成规范的交易流通市场,流动性自然就很差了;后者是由为了建造某一基础设施依法成立的代理机构、委员会和授权机构,如修建医院、大学、机场、收费公路、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区域电网或者港口的机构或公用事业机构等所发行的债券,其偿债资金来源于这些设施有偿使用带来的收益。其收益取决于项目的好坏,收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比较大,流动性因此也就差了。
国债流动性大还是企业债券流动性大
1.首先,你要明白流动性是个什么概念?流动性即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迅速进行大量的金融交易,并且不会导致资金资产价格发生显著波动的性质。
2.通常衡量流动性的指标有:买卖差价;成交量;周转率 (换手率)。
3.目前,我国国债流通市场由三部分构成: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债券柜台市场。债券市场是处于分割状况的,即债券不能在各个市场之间自由流动,投资者也不能在市场之间自由流动,市场分割导致了国债流通市场的流动性先天不足。运用衡量流动性的指标进行分析,国债的买卖差价持续维持在50— 200基点,发达国家的同一指标大约为5个基点左右,较大的差价,说明市场流动性较弱;就成交量而言,截止2005年12月 31日,我国国债流通市场上,在上交所上市、深交所和银行间债市交易的国债有162只,2005年国债总成交金额13040.73亿元,占全部债市成交金额的 21.08%;就换手率而言,从2000年至2005年,我国国债换手率只在0.3—1.6的范围内波动,国债流动性不高。
4.企业债券流通市场的发育更为滞后,截止2005年底,流通市场上,有企业债券112只,2005年企业债券交易总成交金额331.25亿元,只占全部债市的0.54%,只有国债总成交量的2.54%; 2000年至2005年间,企业债券的换手率均比同期国债换手率低,只在0.2—1.1的范围内波动,企业债券流动性比国债更差。
5.综上,相对说,国债的流动性较企业债券的流动性要好。
债券流动性好有什么好处?
流动性也是相对而言的。上面已说过,上市国债比深市国债流动性好(理由一方片论述过),新上市国债比老国债流动性好,上面已说过。为什么五年期国债就比3年期国债的收益高呢?凭证式国债就不说了,记账式国债一年一付息,为什么剩余期限长的收益就高呢?这就是流动性使然。或者说投资者的流动性偏好使然。活期储蓄随时随地可以取回本金,就只能取得很少的活期利息。
上面说了流动性的一些内涵,但从投资角度看,到底什么是流动性?一项投资品的流动性可以理解成将投资变为现金,且不会招致重大资金损失的能力。也就是变现的能力。为什么要变现呢?显而易见,只有现金才具有现实的购买力呀。如不是相信一种货币具有购买力,你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发几张纸,也就是印刷质量好一点的纸给你,你会要吗?把钱存起来或投资也只是把现实的购买力转为未来的购买力而已。显而易见,持有高流动性的投资比持有低流动性的投资要好。
但是,有所得必有所失,往往必须放弃一些收益。所以,投资者必须在收益与流动性方面做些平衡选择和组合。走哪个极端都是错误的。市场利率结构,从活期到20年的国债的收益应该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投资者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你所获得的流动性比所放弃的收益更重要吗?你的投资组合中保留多大比例的流动性极高的资产(现金)是必要的?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知道了。所有的债券都有不同的特点,其风险、收益、流动性也大相径庭。因此,为投资组合选择合适的债券,投资者应当了解上述因素对债券价值的影响。机构的钱都不是他自己的。比如保险公司
股票和长期债券这两种资产,哪一种流动性更强
不能泛泛而谈。国内债市发展不均衡,体量较小且一般机构参与多,所以债券的流动性都比较低,相反股票由于散户参与度高而流动性比较活跃。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债市发展比较完善,虽然也是机构参与为主,但体量大,存量大,参与资金众多从而债市流动性比较高。
债券市场的发展条件有什么哪些因素有关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
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满足不了投融资需求,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电力、煤、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少、期限不合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一直是困扰债市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多为固定利率担保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出现较晚,发行量较少。
②企业债券品种少,结构单一。在企业债券市场,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与股票市场相比,就显得品种单调。债券品种的单一,不仅难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发行企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不能根据具体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发行品种。
③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债券发行实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债券价格、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业债券流通性差。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则严重滞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重要标志。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和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稳定的信心。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是市场分割流动性不足变现能力弱的问题。原因:过严的管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了企业债卷的发行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债卷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不利于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中介机构存在缺陷。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中介机构本身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认可程度等等都会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流通。而我国的中介机构曾受计划经济限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并很多都是从政府机构中脱胎、衍生而来,从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内容、人际关系等方面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严重影响了其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使得潜在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望而却步。
5)多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属四个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国债一级市场由财政部管理,二级市场一部分由证监会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银行管理(银行间市场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发改委管企业债,证监会管公司债,不同的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中监管宽严不一,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制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由于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严重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6)公司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权融资额债券融资额在我国债券市场总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发行总量中又只占很小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国债和金融债的发行量都在不断增加,国债年发行额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97. 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亿元,金融债也从最初的不到10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亿元。但与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额的快速增长相比,企业债券发展相对滞缓。从1990年到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从100多亿变到650亿,仅增长了500多亿,而且其间发展极不稳定。虽然我国从1998年以来发行了多只“企业债券”,但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政府分支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并且有财政性资金提供担保,所以这些债券本质上是属于中央政府机构债券,而它们却占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的40%以上。所以,从本质上看,企业债券总的发行量相对来说是很小的。
与国债和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二级市场明显偏低。2001年沪深两市共有15只公司债券,总市值约30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公司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公司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无论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度还是从二级市场的交易量状况,都可明显地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显存在着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公司债弱”的特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与我国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7、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国信用评级由于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都是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但在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权威的评级技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权威性较小。(1)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2)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3)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
8、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问题。
指标配额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的是额度管理的审批模式。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并非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发行利率管制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采用的收益率不可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强制担保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这就使得债券的发行不是自由化的。
违约处理我国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也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使得承销商面对的压力极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规范发行企业的一些行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构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
(2)较高的税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基金和国债由于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债券在各种金融产品中并不占有优势,而处于相对劣势。
10、基础设施不配套
(1)登记结算系统不统一,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系统分割为两部分:发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沪分公司。
(2)转让交易系统不完善,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公司债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场所,而交易所的报单驱动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大宗非连续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清淡,大资金无法进出。
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现有市场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交易所过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其上市交易。由于发行人利用债券方式融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此出现单只企业债券在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级、赎回与回售、担保方式、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交易所证券交易品种一般具有设计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业债券整体而言并不适合交易所的上市机制,只有少数具有市场指示意义的品种才采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种则应在场外市场交易。其次,债券具有低风险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机性较小,企业债券购买者一般做长期投资性持有,这样也会导致债券交易的非连续性,使得有价无市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债券投资又具有现金管理的作用,债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现出大宗批发交易的特征,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企业债券的大宗非连续性交易。
再次,从现有企业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看,发行和流通分裂为两个系统(发行系统由国家计划部门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统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由于两个系统管理体制的差异和衔接的困难,企业债券发行和上市不能形成连贯的机制,这也是造成企业债券流通不畅的重要原因。
社会横向信用体系缺失
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我国形成了一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所谓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个人对集体的信任这样一种信用体系)。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横向信用体系(所谓横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单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这样一种信用关系所形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依赖这种纵向信用体系,国有银行能够大量吸收社会储蓄,同时,这些储蓄又因为这种依托于国家信誉的纵向信用,转换成为国债资金、银行贷
款、股市资金等,从而构成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国有经济比重的过快下滑。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瓶颈
1、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过多
第一,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发债条件的公司都可申请发行,没有额度限制。
第二,政府采用行政方法对企业债券进行定价,使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缺乏弹性。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其利率密切相关。
第三,政府实行优先发展股票、国债的倾斜政策。政府发展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通常选择后者。因此股票市场的发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视了企业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权威的债券评级机构
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规模大的一个原因在于有权威的评级机构对各种债券进行评级,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其风险和收益,以便进行选择,对发行者和承销商来说也便于销售。我国《公司法》虽然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但离国际通用的债券发行基准还有一定差距。
3、担保机制不完善
企业债券发行的根本风险在于企业效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担保是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有效的担保不仅可以使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还会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但实际上,一些担保单位不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使企业债券的担保常常流于形式,一旦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销商垫付资金或用财政资金来解决。
4、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但对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和真实性没有明确要求,中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
持续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与资信状况也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使投资者对购买企业债券疑虑重重。
5、缺乏给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证券市场来看,一般将国债的收益率视为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因为国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且期限品种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般都以其利率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而我国国债市场不发达,在整个证券市场上没有一个基准利率,给企业债券的定价带来了困难,使企业债券利率很难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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