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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到底怎么一回事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是如何计算分红的?

2023-04-27 05:10:49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到底怎么一回事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是如何计算分红的?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到底怎么一回事

你可以告诉我你妈的年龄吗?你最好把保险第一页的信息写一下!不然不好回答你!
60岁前或者55岁前,每年领取一笔钱,大概2500左右,这些钱可以放到保险公司生利息!

60或55岁以后,每年再领5000左右,

活到75再给14000左右!

如果被保险人,去世了,最起码可以取回自己所缴的保费,还要另外的赔偿,因为怕说多了你不理解!

如果你10年后退保可能会损失钱,如果不退,一直缴费,肯定不会亏钱!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是如何计算分红的?

说下分红。分红是不确定的。可能业务员在你面前吹嘘以前的业绩,但是那不能说明什么的。按照相关规定,分红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在每个会计年度业绩的的一定比例分配,而经营业绩是不确定的,所以分红是不确定的,现在无法计算的。我自己07年买了一份分红保险,07年(经济发展比较好)度分红每一万400多,不过08年(金融危机)每一万只分到不到一百。如果你买这个保险能获得的收益就是保额和红利保额和分红相加(可能比银行同期利息加本金少,要不银行怎么办?)。因为分红不确定所以你能得到多少收益无法比较。但是我们不能直接这么比,因为我们毕竟是在购买保险,是在卖东西,买的是一份保障。还有,买保险不是存款,中途退保你会亏很多,所以请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慎重决定一切。

国寿福满一生到底保的是什么

1,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国寿“拳头”产品“美满一生”的升级版,延续了“即交即领,一年一返”等产品特色的同时也着重考虑客户家庭理财规划中资产保值增值、养老、保障等突出需求;该产品集“投资、理财、养老”于一身,符合通胀时代的理财需求,兼具保障功能,是稳健理财工具的首选。
“福满一生”具有不少新亮点。首先是即交即领高额返还,让消费者即刻享受人生,同时通过高额福寿金和满期保险金设计,满足客户安享晚年的切身需要。二是人性设计领取,“福满一生”的各项生存给付按人生不同阶段领取,更显人性化的设计,在销售中更利于保险对一生财富规划讲解。三是十倍保障回归保险,特别是在客户最需要保障的年龄段,即18周岁到60周岁间(“福满一生”提供了55周岁和60周岁的年龄选择),加大身故保障力度,以此弥补分红险保障不足的特点。该产品注重保险保障的基本元素,年轻的时候保障高,年纪大的时候领得多。,
2,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方式:年交。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分红型保险分红怎么算

它是国寿公司推出的一款身价保障最高的分红险,是即缴即领的产品,合同生效10天后就可以返还保额的10%,到福寿金年龄(例如选55周岁)开始,每年返款加倍,一直到74周岁,75周岁返还保额!每年都有分红!

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的是什么,如果有疾病给报销吗

这是分红型保险,有一定要保障功能,但他主要是一款分红型理财保险,
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领 高额返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97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18590.8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
二、福寿年龄 自由选择
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张先生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
三、多重领取 惊喜连连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四、全面保障 倍加呵护
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来源于保险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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