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险名词解释 车损险名词解释
关于车险名词解释
出险:发生事故。 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实。 定损: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店、定损中心去定损。 核价: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后期核定损失,看实际修理或更换配件的价格是否合理。 核损:根据查勘、核价给出损失综合定论。 核赔:通过以上环节后,提供相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索赔申请书、交警证明等)拿到保险公司柜面。核赔再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如果证件有效,事故真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到核赔环节就可以结案了。 支付:结案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了。
车损险名词解释
车损险全称“机动车损失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的车子因为一些原因(比如交通事故、被高空抛物砸、遇到台风等)导致车身受损时,可以对我们车子的维修费用进行一定比例报销的保险。
此外,当车子发生了需要遇险施救的情况(比如开进湖里等),车损险也能替车主承担施救费用。
车损险保什么?
只要是车子受损就能保?那可不一定!
保险公司不是冤大头,万一车主是因为醉驾导致的车祸,那怎么能赔?
对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保监会是做了明确规定的,我们一个个来看:
哪些能赔?
两大类情况可以赔付:意外事故与自然灾害。
官方定义如下:
具体来看,意外事故包括:
碰撞、倾覆、坠落;
火灾、爆炸;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那自燃、全车被盗抢、玻璃单独破碎、发动机涉水赔不赔呢?答案是:以前不赔,现在赔。
在20年车险费改之前,这几项责任都有单独的附加险来负责,分别是:自燃险、全车盗抢险、玻璃险和涉水险,但在20年车险费改之后,这几项责任都被直接并入到了车损险中。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如果车子因为线路老化等质量原因发生自燃;全车被盗抢超过60天;车子挡风玻璃和车窗发生破碎;车子经过涉水路段时发动机熄火这四种情况,车损险都能赔付。
自然灾害包括:
暴风、龙卷风、台风、热带风暴;
雷击、冰雹、暴雨、洪水;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暴雪、冰凌、沙尘暴、泥石流、滑坡;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其中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也是20年车险费改之后才新增的责任,在此之前,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其实是不赔的。
因为地震导致的车损实在是过于少见,保险公司及保监会一直缺少相关数据和经验,所以保监会才会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但在本次车险费改之后,银保监会决定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加入到车损的保障之中,加量不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