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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央行重购国债的意义 债券的回购权是怎么一回事?

2023-05-04 12:17:10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欧洲央行重购国债的意义 债券的回购权是怎么一回事?

欧洲央行重购国债的意义

这一新举措的目的是对从前的国债购进体系证券市场计划(SMP)进行改进。于2010年5月启动的SMP一直没有发挥太大作用,其总共购进的国债只有2110亿欧元,而仅意大利一国的债务就高达1.9万亿欧元。坚持货币正统观念的德国人认为,SMP机制可能会变成一个“死亡变量”:也就是说当某国认为自己一定会得到救助时,它就会放弃其他努力。欧洲央行希望通过将改革与救助挂钩来规避这一风险。
该措施的另一个新意在于,欧洲央行本身也将成为一个普通的债权人。有了这个机制,当某国进行债务重组时欧洲央行就可以参与进来,而不是像希腊债务重组时那样。当时私人债权人普遍认为希腊债务重组不公,因此出于害怕再次受损的担忧而纷纷抛出葡萄牙国债。欧洲央行也希望解决这个问题。

债券的回购权是怎么一回事?

债券的回购权是怎么一回事?首先要了解,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 所谓“以券融资”,就是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付一定利息。假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三天国债回购”的融资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在三天后自动从其账户里划出本金和三天利息。这就是一次完整的债券回购了,简单点说就是需要钱的人拿债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钱人借钱。“以资融券”则是一个逆过程。 债券回购,三方面各取所需:融资方在短时间内获得大笔资金的使用权,又没有失去其债券;而资金的提供方,一般是金融机构或某些企业,通过大笔资金进行短期拆借获取利息;而交易所则从融资方赚取佣金和手续费。 债券回购按交易期限区分,目前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上证所和深交所又有所不同。 债券回购以年利率作为报价单位,一般在2%上下浮动。由于购回期限遇节假日顺延而利息不变,因此,周五的利率要比周一高,而逢年过节长假前的利率更高。 债券的回购权是就是履行债券回购分为“以券融资”和“以资融券”两种方式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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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正回购是什么意思啊,可以通俗的讲一下吗

央行正回购即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较央行票据,正回购将减少运作成本,同时锁定资金效果较强,减少流动性。
  正回购与逆回购的区别:

  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
  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逆回购为A向B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这个有价证券卖回给B交易行为。正回购是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

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和shibor的区别

购定盘利率(Fixing Repo Rate)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之一,是银行羊市场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隔夜回购定盘利率是以银行间市场每天上午9:00-11:00间的回购交易利。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怎么一回事啊?

可以看看如下网上摘录就会理解: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资金融人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一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两次交易契约行为。两个交易主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人方)、逆回购方(买人返售方、资金融出方);两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无论是资金融入方还是资金融出方都要经过两次交易契约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于l99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l994年l0月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活跃国债交易,发挥国债这一金边债券的信用功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为进一步促进货币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政策性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融资券的流通转让、扩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品种、规范商业银行的债券回购业务,1997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1997年6月起,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中心开办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回购业务;商业银行间的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
  随着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债券回购交易的券种不断扩大。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于1995年8月8日联合发出的《关于重申对进一步规范证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券种只能是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为了推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完善债券交易机制、活跃上海和深圳债券市场,2002年l2月30日和2003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了企业债券回购交易。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债券。可见,两个交易市场中主要的债券回购品种是国债。开展证券回购交易业务的主要场所为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