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间工资如何结算 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应该怎么算我是在南京,谢谢
医疗期间工资如何结算
如果有工作,医疗期国家是有规定的,根据工龄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其中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根据本人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累计计算:3个月按6个月;6个月按12个月;9个月按15个月;12个月按18个月;18个月按24个月;24个月按30个月。
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应该怎么算?我是在南京,谢谢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休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
国家对职工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是怎样规定的?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