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中报披露时间规则?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也就是每年的7月1日——8月31日这个时间段选择日期公布;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中报披露时间从7月1日到8月31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