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主体管理其金融工具的业务模式有几种 什么叫金融工具
单个主体管理其金融工具的业务模式有几种
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几经变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83年,混业经营一统天下。完全实行混业经营体制,并由财政部监管。 第二阶段,1984年至1993年,分混交叉,中国开始实行银行、证劵、保险、投资等业务全方位
什么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用来证明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条约。金融工具又称交易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是货币资金或金融资产借以转让的工具。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金融工具分为2大类:现金类和衍生类。现金类分为证券类和其他现金类(如贷款,存款)。衍生类分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柜台(OTC)金融衍生品。另外,金融工具也可以根据财产类型分为债务型和所有权型。
简述金融工具的基本特征?
金融工程所涉及的金融工具有常用的金融工具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按分类而言,金融工具又可分为现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在现货金融工具中,又涉及到四类市场信息:外汇市场、货币市场、情举市场和股票市场。在衍生金融工具中,又直接涉及到诸如远期比率(含远期汇价、远期利率及其协议和综合远期外汇协议)。金融期货(含短期利率期货、债券期和股指期货等)、互换和金融期权等信息。
金融工程特点及基本类型..第一类金融信息属于宏观经济与产业信息,因为任何金融市场的活动都离不开宏观经济的变化趋势,离不开产业或行业经济活动的走势。所以在这部分内容中必须包含宏观经济统计信息、经济监测与景气循环信息以及影响经济活动的各类宏观经济政策信息,此外还必须包括产业机构。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产业布局等领域的信息。
第二类金融信息属于各类金融市场信息,其中包括直接融资市场信息和间接融资市场信息。从信息的具体内容来说,又可以包括货币票据市场、资本市场、外汇汇市场、贵金属市场、金融期货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等范畴的信息。
第三类金融信息属于企业财务信息,特别是各类企业含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
在常用的金融工程应用中,如套期保值、投机、套利和构造组合中,在所有这些应用中,都有三个“离不开”:即离不开金融信息库。离不开测算模型、离不开风险与决策分析。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技术是金融工程的核心,金融信息则是金融工程的基础。所以现代金融工程必须运用现代金融理论,依托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建立各种灵活有效的控制模型,实现对风险的最佳控制。
金融工具是什么???
金融工具 financial instruments 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不同形式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金融风险。金融工具分为2大类:现金类和衍生类。现金类分为证券类和其他现金类(如贷款,存款)。衍生类分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柜台(OTC)金融衍生品。另外,也可以根据财产类型分为债务型和所有权型。
什么是金融工具?请举出几个实例
金融工具:一般释意为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是金融机构中和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
金融工具分为2大类:现金类和衍生类。现金类分为证券类和其他现金类(如贷款,存款)。衍生类分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柜台(OTC)金融衍生品。另外,也可以根据财产类型分为债务型和所有权型。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有哪些变化
新旧对比
新准则一共有9章82条,相较旧准则篇幅有所增加,主要变化是明确了金融工具的分类、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特殊金融工具的定义,并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做了区分,增加了收益和库藏股相关列报与披露明确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互抵消的条件丰富了报表披露的具体内容,例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利润表相关信息的披露、重大汇率风险敞口分币种分析以及有关复合金融工具和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等。
新准则最大的变化是明确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互相抵销的标准。在旧准则中,我国对于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的抵销还是持比较谨慎的态度的。旧准则没有说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目标,没有界定什么是抵销,什么是抵销权,这种抵销权是无条件抵销还是有条件抵销等。由于旧准则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必然会对会计实务的操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增加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难度。在新准则中增加了抵销权的定义,还以列举的方式提出了5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的情形。这种做法在当前我国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较简单且交易较少的情况下是适用的,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比重及其交易的复杂性将会不断增加,以列举的方法仅仅规范的是在原有环境下可能出现的情形,一旦出现新的情形,则难以应对。个人认为,我们需要对这些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从而为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指引和规范,避免陷入对准则持续“打补丁”的过程中。
中外对比
新准则的实质内容和国际会计准则基本相同。对列示和披露部分,分别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IAS32)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7)作出比较后,主要有以下差异:
(一)准则的命名。我国新准则以金融工具列报命名,规范了金融工具列示和披露两方面的内容,国际会计准则用两个准则IAS32:金融工具列报和IFRS7:金融工具披露分别规范。我国金融工具的列报,是更广泛的概念,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的披露。列示只在财务报表内反映,披露是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解释说明。国际准则中的列报与我们的列示含义相同。
(二)不涉及事项。我国新准则不涉及以下六个方面的事项:1.长期股权投资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3.职工薪酬4.股利支付5.债务重组6.保险合同。国际会计准则不涉及五个方面的事项:1.子公司、联营、合营中的权益2.雇员福利计划中的雇主权利和义务3.保险合同4.企业合并5.股份支付。我国准则规范的范围相对国际准则来说,范围较窄,除国际准则不涉及的事项外,还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项目。
新准则充分体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例如全面采用公允价值,披露风险等。这对我国融入全球经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准则的颁布只是起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准则,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尽快颁布解释公告或执行指南。就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而言,笔者认为应该采用以详细的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尽管现在的准则很全面,但可操作性不够强,特别是公允价值的大范围采用,对会计人员专业判断要求较高,对整个社会环境的要求也较高。我国应该尽快颁布解释公告或执行指南等,以指导实务中的具体操作。
(二)健全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新准则要求披露较为详尽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数量信息等,实际操作中将有较大难度。因为这不仅涉及系统改造,而且涉及整个企业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变。目前,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除了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其他企业很少专门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因此,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新准则实施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