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竞价规则
创业板竞价规则?
根据证券交易所官网介绍,创业板竞价规则如下:
1、明确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深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2、2020年6月15日起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3、提高单笔最高申报数量,限价申报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调整至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
4、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将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以及80%以上非现金资产投资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LOF涨跌幅调整为20%,具体名单由深交所公布。
5、明确支持和鼓励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但明确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业负面清单中传统企业,仍可在创业板上市。
6、所有创业板的股票,以后每天的涨跌幅由原来的10%变为20%。意味着该规则实行后,创业板的股票风险会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动幅度则变成40%,如果在涨停板买入,很多可能亏损40%以上。而有些投资者习惯运用的“涨停战法”,也将承受更大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仅供交流参考。
创业板集合竞价规则:买入挂单不得超过买一的102%,卖出挂单不得低于卖一的98%,成交量最大的价格就是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集合竞价是指一段时间内交易所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申报委托单后,整体集中撮合价格的一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产生交易日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9:25,下午14:57-15:00。
1、竞价交易。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3、涨跌停板交易。实行T+1的交 易规则,单日涨跌幅限制10%。上市首日交易规则:1、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又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2、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还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并至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超过10%的话,就会出现停牌或者是警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