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包括哪些
绿色债券包括哪些?
(1)绿色金融债: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为“央行”)核准发行和监管。
(2)绿色企业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和存续期监管。
(3)绿色公司债:在交易所发行的,支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由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证监会”)核准发行,由中国证监会监管。
(4)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支持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的债务融资工具。
(5)绿色结构融资类工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项目收益权资产支持计划等。
绿色债券是指用于融资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债券。它们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清洁交通、废物管理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债券。绿色债券的发行者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这些债券的资金用于推动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