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样的
新加坡鞭刑
在众多刑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的,是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 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末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新加坡的“鞭刑”是什么样的?
加坡是一个有鞭刑的国家。新加坡法律规定,法院只对犯了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触摸女性的敏感部位等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
  一般来讲,鞭刑是由狱中的特种部队执行。行刑的鞭子大约长1米,粗的一端由狱警握着,尖的一端将重重打在犯人的屁股上。在执行鞭刑时,都有医师在场检验,也会有几名高级官员在旁观看及做记录。鞭打时,犯人的双手及脚被绑成“大字”。每打一鞭,医师必上前检查,一直到该犯人的体力承受不住为止。若法官判4鞭,到了第3鞭时犯人承受不了,医师就会上前检查。若是医师认为犯人的身体状况目前不适合再承受鞭打,余下的一鞭将留到下次证明可承受时再补上。在一般的情形下,鞭打两三下,再强壮的犯人都会承受不住,有些人甚至会昏倒。在承受鞭打后,犯人2至4个星期内都没法坐下,医师会定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
  在新加坡,女人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人是不用受鞭刑的.
新加坡鞭刑是真的吗?
鞭刑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的肉刑。鞭刑可以再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司法、军队、学校、管教所以及家庭/私刑。 其中,又以新加坡以之著称的司法鞭刑程度最为严重。这种刑罚只对50岁以下、触犯了新加坡法律的男性罪犯适用,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鞭刑同时也是一种在新加坡军队(新加坡共和国武装部队)中惩罚行为不当的男性的合法刑罚,在新加坡军方拘留营中施行。另外,鞭刑也是管教所或监狱中的惩罚手段和纪律措施。在新加坡的许多学校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男性青年也会被施以鞭刑,但程度相对更为温和。许多家长也会使用鞭子(但比正式鞭刑的鞭子细小许多)或其它器具惩戒子女。新加坡法律并未禁止对子女施行鞭刑的行为。
新加坡有鞭刑吗
新加坡是一个美丽而又文明的国家。跨入国门,仿佛步入了一片精美的园林,更确切地说,恍似走进了别致的富家花园。 走在通往音乐喷泉的大道上,我忍不住想,建成这样的美丽,或许不是太难的事情,保持这样的美丽,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起码它需要严格的法律,以及法律的严格执行。 果不其然,导游说,新加坡的法律是很细很严的,细到一枚烟蒂,一块泡泡糖。新加坡不许在指定地点外抽烟,违者罚新币1000元(约折合人民币5500元),你若想在大街上或马路上寻觅一截烟头,实在是一种妄想。这可苦煞同行中的几位“烟民”,遇到Sm o k in g roo m(吸烟室),如遇特赦一般,迫不及待地冲进去,慌忙解几口馋.在新加坡出关的时候,你带多少条烟出去都不打紧;但入关的时候,你休想将烟草带进国门一步。至于泡泡糖,因为它似万能胶一般,粘在哪里就不想离开,被新加坡明令禁止买卖。而此等在我们看来完全系鸡毛蒜皮琐屑小事,却被人家郑重定在法规里。 论及法律的严格,比较闻名的鞭刑,便是一种明证。其鞭长三尺有余,也不知其上蘸了什么秘制液体,一鞭抽去,没个好的。再兼行刑的印度人脸黑如墨,极是吓人。受刑人即便痊愈后,鞭痕也永驻了。 在新加坡,鞭刑不仅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耻辱记录,类似在中国古代囚犯的脸上刺字。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验过有无鞭痕。倘有鞭痕,断无婚配之理。 新加坡的执法是很严的。法是神圣的,法之外的任何成分都很难掺杂进去。据导游透露,曾有一美国仔,恶作剧用水果刀划破了人家的私车,被判为鞭刑。因为事关外交体面,克林顿总统不得不致函前总理李光耀,祈望看其薄面宽恕。一个泱泱大国的总统讲情,面子够宽了吧,但是李光耀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个国家的法律能让其元首感到说情为难,其法治程度可想而知。李光耀思忖良久,无奈何,鞭子是要抽,克林顿大总统的情面也得顾及,遂将6鞭减少成3鞭,方将此涉外案件丢脱过手。站在新加坡的花巴山顶,便将这个文明花园国尽收眼底。我想,新加坡的文明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形成,多半得益于它的鞭刑,得益于黑脸印度人。 鞭刑是新加坡法治的鲜明标志,它像一面旗帜始终高扬在人们的眼前,并促使人们形成新的习惯。实际上任何文明都不会从天而降,得靠法治而非人治。事实上法治的后边就是文明,有了法治,文明就不会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