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香港做非法劳工被抓怎样处罚
第一次去香港做非法劳工被抓怎样处罚?
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作基准。
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港币,下同)及监禁2年。
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元。
高等法院曾就此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扩展资料:香港入境处会根据现行机制的标准程序,以审核及识别贩运人口受害人,对所有行动中被捕的容易受剥削人士(包括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佣工),进行初步审核。
如初步审核结果显示有任何贩运人口指标出现,入境处人员会依据一份标准核对清单再作全面调查及识别程序,以确定其中是否有贩运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阶段是否涉及威胁及胁迫,以及是否存在剥削性质。
被识别的贩运人口受害人会获提供各项支持和协助,包括紧急介入、诊症和治疗、辅导、收容或临时住宿及其他支持服务。
香港入境处呼吁贩运人口受害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