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岳中学转学条件
泰安东岳中学转学条件?
转学
1.学籍转入
(1)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2)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申请转入,经业务校长、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一般需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申请。
(3)办理学籍。每学期开学初前一个月,转入学生监护人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4)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5)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办理转学一般是在转入的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领取后,转入的学校填写盖章,然后到原学校再盖章,必须是有了接纳的学校才能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