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设置审批流程
三级医院设置审批流程?
三级医疗机构设置的标准规定: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3)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4)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