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病历专科情况包括哪些
书写病历专科情况包括哪些?
书写病历一般包括四部分如下:
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
包括望、触、扣、听。
病历书写应该严格按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入院记录书写格式中,体格检查后一般写专科情况,按着望诊,触诊,叩诊及听诊的顺序,对检查异常的体征进行客观记录,也是做出初步诊断的重要依据。
所以专科情况是病历书写中的重要部分,对准确诊断和精准治疗提供客观依据。
写清病人主述症状,时间长短,做哪些检查,用哪些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