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入对GDP的贡献,怎么计算 旅游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旅游收入对GDP的贡献,怎么计算
旅游总收入278.66,可能旅游增加值只有100多亿,然后加上其他产业的增加值,导致GDP反而比较小
旅游总收入是很多东西的合计,是销售收入的概念,但是GDP是增加值的概念
旅游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旅游的基本特征:
1. 异地性特征
旅游是人类一种空间移动,异地性,就是到定居地以外的任何地方领略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异地性不仅指地理位置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只因地区不同而造成的旅游资源的差异性。差异性越大,异地吸引力就越强。
2.暂时性特征
旅游只是到一个地方进行短暂的观光,并不是长期的居住或在当地工作落户。
3.综合性特征
旅游业是集行、游、住、吃、购、娱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产业,其综合性是由旅游活动的综合性决定的。这种综合性的特点,同一个旅游目的地对旅游业必须实行全行业管理。
扩展资料:
旅游基本要素:
“吃、住、行、游、购、娱”,简单的六个字,但它的形成过程却经历了半个世纪,凝集了几代人的心血,集中了成千上万旅游工作者的智慧。这六个要素,是中国发展旅游业的根本,指导旅游业的规范,衡量旅游业的标准,同时,也是我们广大导游员进行导游安排时必须考虑的六个要点、六个方面。了解了它的形成过程,有助于在实际导游工作中更好的为游客服务。
享受性:旅游是一种高级的精神享受,是在物质生活条件获得基本满足后出现的一种追享欲求。有一位社会学家说,旅游者的心理中有“求新、求知、求乐”这样三条。这是旅游者心理的共性。旅游者不远千里而来,就是想领略异地的新风光、新生活,在异地获得平时不易得到的知识与平时不易得到的快乐。
知识性:旅游给大家带来很多见识,增进了对各地了解,丰富了人文知识。这才是旅游的真谛!
意志性: 旅游给大家带来心灵的意志,会让自己的思维,心情发展到兴奋,快乐的极致。
休闲性:日前高速运转的生活工作频率,使人越来越感到生活的压力过大,所以需要在一些假日放松自己,到海滨城市享受阳光,沙滩,大海,蓝天,白云。
参考资料:中华网-旅游的本质属性及特征
简述旅游业的特点。
旅游业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特点
旅游活动以游览为中心内容,人们为了实现游览的目的还必须在吃、住、行、购、娱等方面进行消费.所以旅游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消费。旅游业作为旅游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桥梁,要提供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的一体化服务,提供多种多样的旅游产品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的旅游需要。这决定了旅游业的产品是众多企业共同作用的产物。这些不同类型的企业,按照传统的产业划分标准分别属于若干相对独立的行业,但为旅游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业务纽带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形成旅游业内部各企业间的横向联系。随着旅游活动不断向深度广度的进一步发展,旅游业综合性的特点会越来越显著。
2.服务性特点
旅游业是以出售劳务为特征的服务性行业,它向旅游者提供的产品是固定有形的设施和无形的服务,使游客得到物质享受和精神满足,其中是以无形的服务产品为主,有形设施和产品是旅游业为旅游者服务的依托和手段。旅游业的各个组成企业分散在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借助不同的服务载体向旅游者提供不同内容的服务。
3.外向性特点
旅游活动具有异地性、流动性的特点,旅游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广泛的人际交往活动为旅游活动服务的旅游业所生产的产品就是提供给来自各国、各地的旅游者的。旅游业开展各项业务的过程需要参与国内、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旅游业在经营中不仅要完成创收、创汇的任务,还要促进各国、各地区人民的相互交往,增进人民间的友谊和了解。旅游业的外向 性要求其必须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旅游产品的生产、组织和营销活动,开展跨区域、跨国界的合作,尊重各国、各民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特别是在国际旅游工作中,要维护国家的声誉,促进国际间的友好往来。
4.联带性特点
旅游业通过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达到盈利的目的,必须涉及到许多相关的行业,这决定了旅游业的联带性,满足旅游者多重需要这一纽带把众多不同类型的企业联系到一起,各自提供能满足旅游者某一方面需要的产品。随着旅游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旅游业各相关企业出现了联带集中的趋势,具体表现为横向联合与纵向联合的方式。横向联合是指旅游业同一类型企业不同经营单位之间的合作。
5.敏感性特点
旅游活动的发展历程和旅游业的各种特性表明,旅游业的发展必然受到多种内部、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内部因素是指业内组成部分之间以及有关的多种部门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的协调。外部因素是指各种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因素。这些因素产生的影响使旅游业在某一特定时期或地区内有很大的波动性,不论是旅游客源地还是旅游接待地的各种微小变化都会在较大程度上对旅游需求发生作用,从而增加旅游业经营的不稳定性。这使得旅游业的微观经营和总体发展都具有较大风险,旅游业各组成企业要不断改进经营、调整产品、创新业务,增强抵御风险的基础和应变能力。
6.旅游业的社会性特点
进入现代社会,旅游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精英旅游,而是人民群众的大众旅游,就像吃饭、穿衣一样,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具人广泛的社会性,。
7.旅游业既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又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
判定一个企业或行业是否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就是看其工资成本在其全部营业成本中所占比例的高低。比例高的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比例低的就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由于旅游业的产品是以提供劳务为主的旅游服务,同其它行业相比,不存在销售成本或销售成本较少,从而使工资成本在全部营业成本中占据了较大比重。所以旅游业被称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是国际上所公认的。一般情况下旅游部门每增加一名服务人员,社会上就要增加五名间接服务人员相配套,所以旅游业又成为各国吸纳劳动力的重要行业。
8. 旅游业的涉外性特点
旅游业的涉外性 把我们旅游从业人员推向了外交的前沿,这就要求我们的旅游从业人员具有外交人员的素质,掌握必要的涉外知识,特别是自己言谈举止,注意维护国家和形象和民族的尊严。
9.旅游业的季节性特点
旅游旺季时,旅游接待能力不足,而旅游淡季时,旅游接待能力闲置。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呢:一般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利用旅游差价来调节淡旺季,旺季时调高价格,让一些旅游者错开旅游高峰期,淡季时调低价格,让有闲暇时间的旅游者,充分利用旅游接待能力。如黄金 周时的价格要比平时高四分之一。二是在旅游旺季时多雇佣临时工,如饭店服务人员,兼职导游员等。
10.旅游业的脆弱性特点
战争或者灾害等原因都会停滞旅游业的发展,如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及西方的旅游业受到重创;打了八年的两伊战争,使伊朗和伊拉克的旅游业依据一蹶不振。
旅游业的收入来自哪些方面?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于工业、商业企业而言比较简单,主要表现是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类型的企业相比,旅游企业的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较为简单。但是,旅游企业财务核算有其独特的特点。下面就旅游企业财务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的核算要点进行简要归纳。
一、主要会计科目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支付旅游款时: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dr:主营业务成本 cr: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候:dr:主营业务成本 cr:应付帐款;
4、预收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月末结转收入时:dr:预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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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dr: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dr: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cr: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是什么
当前各地旅游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建设与旅游事业的发展因“两张皮”而导致不可再生的文化生态资源的浪费;有限的资源面临着旅游市场迅速扩张的巨大压力,重复建设和盲目粗放式开发更加重了资源供需失衡;资源开发从人文景观资源转向自然生态资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就成为一对难解的矛盾;旅游经济高速增长与僵化陈旧体制并存,开发机制有待转换,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 本课题设计论证,主要针对目前存在的以上问题,以我市为例来探讨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的正确途径。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四种:为保护而保护、为开发而开发、为保护而开发、为开发而保护。 1、为保护而保护模式是消极的,已被实践所否认的,这是文物部门的职责,不是地方政府的目的,特别不是旅游业的目的。 2、为开发而开发模式是盲目的,是一种传统落后的小农意识,根本不考虑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前面这两种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模式基本是被否定的。 3、为保护而开发模式一般指这个景观是唯一的、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必须是通过保护来开发的。如果被破坏了,是无法恢复的。这样的旅游资源,必须是政府垄断,在高起点的规划指导下,分片分期进行开发。 4、为开发而保护模式是政府对旅游项目的所有权垄断,经营权放开。谁最具有开发能力,谁设计的开发方案最好,来确定开发单位。对低层次的开发、破坏性的开发,必须停止,要进行结构性调整。 生态旅游已经成为当前各地旅游开发的热点。生态旅游开发综合效益很高,具有旅游、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或扶贫、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等四大功能。 发展生态旅游时一定要注意: 一是生态旅游的对象是原生的、和谐的生态系统。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问题上,要将整个自然大地看成为一个宏观层次的景观,而不是微观层次的一个院落。在旅游景观中,必须是人与自然、文化与生态和谐共处的状态。 二是生态旅游的对象应该受到良好保护。生态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不可逆的,保护的对象是什么?谁来保护?保护的目的和动力是什么?三者必须要搞清楚。否则,生态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永续利用。 三是发展生态旅游要强调当地群众的参与性和收益性。只有当地群众的参与,才能把破坏资源的力量转变为保护资源的力量、建设性的力量。同时当地群众参与开发的生态旅游,是原汁原味的,这一人文与当地的生态是协调的,是互补的。只有当地群众参与,让他们获得了利益,才能让他们体会到资源的价值,自觉地进行保护。 旅游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而城市是最有深度的旅游资源,具有很好的留客性,是注意力经济与集聚性经济的结合体。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能把人们留下来的载体,非城市莫属。风景区内的景观即使再漂亮,也不可能把游客留住在那里,但城市可以达到这一效果。 城市与景区的互动、城市自身的塑造培植已经成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的新靓点。 一是要确立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如果没有一体化的战略思想,城镇建设就会出现千城一面。只有注意挖掘自己的优势,才能体现出各自城镇建设的特色。 二是要确立硬件建设一体化的意识。目前,我们这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在硬件建设上往往是各自为政,各管各的。 三是要确立突出地方旅游资源开发与城镇建设一体化的特色。要着重塑造市民内在的文化素质,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创新富有特色的城市品牌。
旅行社组团社和地接社有什么区别
看按什么来分,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法。
我国旅行社最初分为:一类社、二类社、三类社;分管于:国际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 在2000年以后国家旅游局不再具体管理旅行社的事务,全交由当地的旅游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后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 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 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