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的宗旨和原则是什么 民宿怎么发展
民宿怎么发展
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此定义完全诠释了民宿有别于旅馆或饭店的特质,民宿不同于传统的饭店旅馆,也许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它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热情与服务、并体验有别于以往的生活,因此蔚为流行。这股民宿旅游风潮(流行风),从一片原属于低度发展的行业中,创造出另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改写了旅游的型态。
民宿在台湾的发展有很长的历史,最早大规模民宿发展的地区是垦丁国家公园,时间约在1981年左右 ,当初是解决住宿不足的问题。只是一种简单住宿型态,没有导览或餐饮服务。起因于游憩区假日的大饭店旅馆住宿供应不足
民宿
民宿
或缺乏服务,或登山旅游借住山区房舍工寮缘起,有空屋人家因而起意挂起民宿的招牌,或直接到饭店门口、车站等地招揽游客,而兴起此行业。
1981年原台湾省政府原住民行政局在其部落产业发展计划中自订规则,进行辅导原住民利用空屋与当地特有环境经营民宿,增加原住民收入。而除了原住民地区在非原住民地区,风景特定区、国家公园内及各观光景点亦有不少人将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楼房出租旅客住宿。因民宿主人多半是在地人,藉此进而藉势推动当地的观光旅游产业,同年间农委会大举鼓吹「传统农业」转型「观光农业」,进一步刺激了民宿发展,成为台湾一个新兴的乡村旅游经济产业。
民宿业因平民化、平价化、亲民化而广受游客之喜好。惟初期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完善之管理制度,导致消费者权益毫无保障,政府于2001年12月12日颁定「民宿管理办法」,就民宿之设置地点、规模、建筑、消防、经营设施基准、申请登记要件、管理监督及经营者应遵守事项订有规范,设定为农、林、渔、牧业的附属产业,正式辅导台湾民宿产业合法化,期透过辅导管理体系之建制,以提升民宿质量与安全,促进农业休闲、山地聚落观光产业发展,至此民宿产业正式成为台湾一个农业的新行业。
民宿和酒店的区别?
有学者将民宿看做酒店的一个类型,但它和其他类型的酒店还是存在很多区别。实际上,民宿可以算是酒店的鼻祖。早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从外地赶来朝圣的人群经常到当地居民的家中短住,此即民宿的雏形。而根据现阶段民宿的发展,它和其他类型的酒店有着如下区别:
(1)比较经营方式,民宿可以是家庭副业经营,而酒店皆为专业经营;
(2)比较使用空间,民宿可以使用住宅空余的空间,而酒店只使用专用营业空间;且民宿建筑多为自用或租用的民宅改造而来,酒店无此特点;
(3)比较客房数量,民宿的客房数应比较少,而酒店没有数量多少的限定;
(4)民宿与周边环境关系紧密,常借用附近自然及人文资源,与周边社区形成共荣共生;酒店资本充足的商业产品,通常不主动提供与周边社区的交流活动,较少利用周边资源;
(5)从与当地社区关系来看,民宿与当地居民、团体互动性高,而酒店通常少与当地居民、团体互动;
(6)民宿的硬件设施可以很简单,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有些设施可与主人共用。而酒店作为专业化的经营则必须要提供相应标准要求的设施给游客;
(7)比较服务人员,民宿由主人或当地管家服务,强调风土人情与家庭氛围,注重主人和客人间的交流互动;而酒店由专业人员提供服务,追求标准高效,缺少人情味;
(8)由于空间限制,民宿提供的内部服务项目较少,而高级的酒店可以提供很多内部服务例如商店、美发、餐饮、洗衣、运动设施等等。
(9)酒店有十分成熟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而在国内,民宿尚未有相应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