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与旅游的关系 关于中国民俗旅游的论文
民俗与旅游的关系
教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会发挥积极作用。一个国家的宗教文化既是其民族文化的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中介行业,只要合乎其操作程序并能产生积极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都可以为其所用。在一定条件下,宗教文化可转换为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成为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基础。如何摆正宗教与旅游业的关系,使之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 宗教与旅游结合古已有之。佛教自西汉末年传入我国以后,到魏晋时获得发展,寺院的数量增多,当时的著名画家大多为寺院绘制壁画,其精美的壁画,吸引了众多游人并为寺院捐款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唐代公主常到寺院游玩与观赏壁画。素来有”天下名山僧占多”之说,的确,白云缭绕、幽深僻静的山林不仅是佛教僧人,也是道教道士修持与从事宗教活动的理想场所。这些宗教活动场所在山岳的建立及其兴盛,直接导致了山林风景区的开发,从而形成了享有盛誉的宗教性质的风景名胜。而其他寺院道观环境的“园林化”,亦造就了寺观园林。“禅房花木深”就是对寺院优美环境的最好写照。优美的环境以及对神灵的崇拜,必然吸引游客前往。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笔下咏玄都观诗有:”玄都观里桃千树”,”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到看花回”等诗句反映了玄都观景致之美以及当时许多游人前往观赏桃花的情景。显然宗教与旅游在古代就已结缘。外国古代也莫不如此。世界著名的宗教圣地,如沙特阿拉伯的麦加、梵蒂冈、以色列的伯利图以及耶路撒冷,无论历史上还是现今都是游人如织的地方。显而易见,宗教与旅游的结合古已有之,于今更为紧密。 宗教与旅游业结合带来了经济效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国民经济对于我国来说尤为重要。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已超过了汽车业、钢铁业、电子业和农业而成为支柱产业。据美国旅游业人士研究表明:西方游客来中国的主要动机,首先是了解中国的文化艺术、游览古迹、经历和体验中国特色的生活方式,其次才是风景名胜,其中宗教文化则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的宗教门类众多,既有世界三大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也有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这些宗教留下大量的文物古迹。在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各种宗教名胜古迹就有150多处,占相当大的比重。而全国务省、市、自治区与宗教有关的名胜古迹多达3000多处。以福建省为例,到1996年为止,被列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9处,其中宗教文物{含宗教场所)就有13处,占44.83%,占将近一半。因此宗教文物胜迹成了发展旅游业可资利用的资源。发展宗教旅游固然主要是旅游行业直接获得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促成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应该说其中也有宗教部门的贡献,从而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于中国民俗旅游的论文
民俗旅游开发与欣赏结课报告 民俗旅游是指人们离开惯常住地,到异地去体验当地民俗的文化旅游行程。民俗文化作为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发展的结晶,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由于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灵魂,具有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因而,从某种意思上来讲,俗旅游属于高层次的旅游。通过开展民俗旅游活动,亲身体验当地民众生活事项,实现自我完善的旅游目的,从而达到良好的游玩境界。目前民俗旅游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文化、婚姻家庭和人生礼仪文化、口头传承文化、民间歌舞娱乐文化、节日文化、信仰文化等。 一、民俗文化及民俗文化旅游的含义。 民俗文化,是产生并传承于民间的、世代相袭的文化事项,是在普通人民(相对于官方)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现象。而民俗文化旅游则是指人们以观赏、了解、领略、参与风土人情为主要目的的旅行活动。民俗作为无形文化资源,在现代旅游中的价值正日益展现出来,民俗文化旅游目前已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项目之一。 二、民俗文化在民俗旅游中的价值。 1.民俗文化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服饰饮食、婚丧嫁娶、待客礼仪、节庆游乐、民族工艺、建筑形式等等,都各有特色,形成了我国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景观。这些民俗文化现象,以其丰富的内容、浓厚的地方色彩、鲜明的民族特点,吸引着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构成我国民俗旅游开发的丰厚资源,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 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目前,无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民俗旅游均已蓬勃发展。 2.民俗文化能够满足旅游者的多种需求。 (1)民俗文化能够满足旅游者的审美需求。我国各种民间建筑、民间服饰、民间工艺品,都自然流露着纯真质朴之美,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民俗旅游的开展,为旅游者提供了体验民俗审美文化的良好机会,常使旅游者获得终身难忘的审美感受。 (2)民俗文化能够满足旅游者的娱乐需求。我国各地许多的民俗活动,如蒙族的那达慕大会、壮族三月三歌会、苗族的花山节、芦笙舞等等,都带有浓厚的娱乐性质。在旅游活动中,开展这些各具特色的传统民俗活动,可以很好地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求娱、求乐的心理需求。 (3)民俗文化能够满足旅游者的精神需求。民俗作为一种传承文化代代相传,保持着社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系着该民族成员的民族情感。通过参与、体验民俗旅游活动,对于国内游客来说,可以深入了解伟大祖国不同的民族、地区所呈现出来的特色各异的民俗风情,感受到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风貌,在游览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 三、我国目前民俗文化旅游的现状。 民俗文化变迁总的现状是:表层变化迅速,深层观念尽管变迁缓慢,但很多传统观念也都面临被打破的命运。传统民俗文化发生变迁或变革或消失,这是民俗发展的一种正常趋势,而且,在一些民俗文化的变迁过程中,我们的确感受到了现代化的魅力。但不管物质层面还是观念层面,民俗文化的变迁还有一些负面的效应。 1.传统文化价值流失。 2.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中的不足。 虽然我国在民俗旅游开发中取得了良好的效应,我们采用“人创民俗文化村、实地民俗文化村、民俗博物馆、节庆活动方式、民族生态博物馆、民俗专题旅游”等民俗旅游开发模式,使民俗旅游健康稳步发展。但在开发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不容乐观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方式不完善。在保护民俗文化的立法不足,使得民俗文化“无法可依”,没有培训好民俗文化接班人,使民俗文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境界,大部分保护措施都据有“滞后性”,即民俗文化遭受破坏后才采取保护措施。 二是把民俗文化当成“摇钱树”。采取“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开发模式,使民俗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有了民俗文化商业化的趋势。这种开发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弊大于利,正如冯骥才所说“继续拿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产生的危害可能在10年以后才看到”。 三是民俗文化开发中伪造、破坏、同化严重。为了吸引广大了旅客,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有的地方不断模仿经典民俗文化创造文化,有的地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的地方竟然表演一些低俗的文化。 四是粗俗文化遗毒未尽,把糟粕当精华,甚至有封建迷信活动,损害地区民俗文化形象,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策略。 1.全面发掘民俗文化,提高民俗旅游产品的品位。 全面发掘民俗文化,就是运用调查取证等方法,有步骤地对民俗旅游开发的各个景点或其组成部分进行考察,以掌握大量有利于开发的第一手资料,从全方位的角度了解民俗文化的发展动态。根据人们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娱乐性和参与性,突出民族特色,改变民族村单一歌舞表演的局面,从宗教、社会、经济、游艺竞技等方面对民俗进行合理、综合的开发,赋予民俗旅游产品更深的内涵以提高其品位。 2.丰富民俗文化旅游形式和内涵。 现有的游览方式多以民俗设施、民俗陈列为主。如桂林的漓江民族风情园、刘三姐景观园都属于以静态游览为主的项目。这类文化村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和学术价值,可使游客大开眼界,增长知识,有效保护传统文化的完整性,避免了人为的破坏。但随着现代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单纯观赏性的游览式已远远不能完全满足游客求新求奇的心态。因此动态的、参与性的游览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通过这一类型的游览方式可以使游客从中亲身感受到当地的风情,在别开生面的活动中得到身心的充分愉悦和熏陶,大大提高了游览的趣味性和参与性。 3.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民俗文化被同化。 要使民俗文化不受到异地文化的冲击和淡化,可以从旅游地居民、旅游者两方着手采取保护措施:教育并引导旅游地居民自觉保护和传承民俗文化。首先,政府或有关部门要对一些逐渐失传的传统、风俗、习惯、庆典、节日、宗教仪式等,进行挖掘和再现,使民俗文化得到完整的保护和流传下来,并以此作为旅游教育资料用。其次,政府或有关部门要与旅游地居民多沟通,让他们知道本地传统民俗文化的价值,激发他们对自己生活文化的自豪感和文化自觉意识,促使他们主动维护自己的民俗文化,而不是去盲目接受外来文化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最后,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可以使用行政或经济手段来鼓励和扶持某些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政府可以为旅游地各种岁时节庆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甚至可以参与组织协调,创造节日气氛,使民俗文化活动的传承得到巩固和加强。教育并引导旅游者减少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影响。 4.注重民俗文化与自然风光、文物古迹的有机结合。 民俗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可移性。民俗活动除了在本地开展活动,吸引游客,还可以移到自然风情区和其他旅游城市进行表演、交流,从而实现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与自然风光、文物古迹有机结合,可利用现开辟的民俗旅游线和建成的民俗文化村、民俗风情区、民俗博物馆、民俗娱乐城等形式带动民间绝技绝活、民间歌舞、民间小吃、民间蜡染、刺绣、编织等手工艺品的综合开发,将独具特色的民俗旅游项目引进著名自然风景旅游区,以及国内外旅游城市,作为固定或流动性项目,参与到观光旅游和文物古迹游中,使它们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5.加大力度宣传民俗旅游。 要坚持有的放矢供需对应。多开发有市场需求的项目,成立专门的专家部门对旅游客源市场进行有效的因素分析。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对民俗风情进行宣传和推广还可以借助一些展览和博览会对相关的信息展现给大众。 6.高品位开发和利用民俗旅游资源,防止“庸俗化” 民俗旅游开发要保证具有魅力的民族文化能真正得以弘扬和保护,就必须杜绝肆意亵渎和歪曲旅游地民俗风情资源的现象。因此,高品位开发利用民俗资源是举棋之关键。高品位开发指旅游地在民俗资源开发上,要正确瞄准本地区的资源特色,结合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旅游环境,把独特的风情民俗展示出来,开发建设民俗旅游资源,就应当对当地民俗资源充分地调查和研究,在此基础上,选择开发方向,确定文化定位,尽最大可能挖掘出当地民俗资源的潜力。 综上言之,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蕴涵丰富的旅游价值,对其进行保护性的开发,实现民俗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能实现其旅游价值,也能带来一定的社会、文化及经济效益。积极开发民俗文化旅游将成为民俗旅游业今后发展的又一新出路。
论述我国民俗风情旅游的发展趋势
民俗旅游, 是以特定地域或特定民族的传统风俗为资源而加以保护, 开发的旅游产品。它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民俗, 而且是以地方性或民族性为标志的民情风俗。 民俗旅游取自生活, 追求自然, 在平实无华的外表下, 藏着生活的情趣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它具有宜感受, 宜识解, 宜参与的特点, 以使游人能很快进入氛围, 并将身心融入其中; 民俗旅游的核心内容为民俗文化, 是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民间文化, 是在共同地域, 共同历史作用下形成的积久成习的文化传统。 这种民族的, 时代的文化既有物质的标识, 制度的规范,又有具体社会行为, 风尚习俗的鲜活体现。 《礼记王制篇》 说“五方之民皆有性也, 不可推移。 ” 《汉书王吉佳》 载: “是以百里不同风, 千里不同俗。 ” 这些都是先辈对风俗文化的明确指认。 我们的旅游经营、 旅游开发、 旅游规划, 在文字上、 在口头上, 常常也以“民俗旅游” 做“主题” ; 但是在实际上, 真正民俗旅游的内容并不很多, 或者并不多。 究其原因, 其实还在于我们对于当地的民俗传承了解不多, 或者是还没有分出工夫去挖掘。 除了我们的经营者、 开发者、 规划者应该在这个领域更加努力外, 还应该欢迎更多的民俗学者进入到旅游经营、 旅游开发、 旅游规划的工作中来。 在这里, 不能不提到韩国“江陵端午祭” (韩国的中文网站上仍称“江陵端午节” ) 作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在去年的申报成功。 在我国, 虽然各个地方当局对“申遗” 的积极性都很高, 但是多把目光集中在本地的某一处文物上。 反观韩国, 端午节虽然在总体上也是一个正在淡化的民间节日, 然而江原道的江陵市, 却不仅把这个乡土味儿、 农民味儿十足的节日活动保留和发挥得很好, 而且还取得了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成功。 这对我国说来, 是不乏警醒意义的。 从事后 我国媒体发表的一些专家的评论来看, 诸如什么“韩国端午与中国端午根本不是一回事” 、 “韩国端午是祭祀山神而中国端午是祭祀水神” 等不合实际的解释, 也说明了, 即使是我们的某些专家, 也仍然有进一步学习的必要。 随着人类社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作为生活传承的民俗正在不断地淡化和消退。 但是,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 乡村总是滞后于城市的。 所以, 乡村保存的民俗也就总是多于城市, 再加之我国广袤土地上交通阻隔的历史差异, 因此地域性的民俗特征就更显出了它的千差万别。 本报告在大量周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 依据国家统计局、 国家商务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资料,组织课题组编辑而成。 本报告是高层次、 权威性, 深度研究与实际应用的有机结合, 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民俗学与旅游关系
民俗学和旅游关系非常大!民俗的孕育有他形成的特有的文化!它有它特有的地域文化...每个民族或每个地区都有它特有的民俗民风...它是那个地区的文化代表或一个象征...,而旅游的目的就是发现与探索,求异求新,放飞身体与心灵的发现之旅...,所以民俗和旅游有很大关系!而且民俗代表的民族的文化的东西,就像美酒和古董,越陈越香,越久越有价值!就像新疆有它特有的民俗民风,特有的西域文化和中原文化和异域文化的融合...给旅游赋予了文化的价值---就像黄金有价,玉无价一样!它是文化价值的赋予...民俗学和旅游关系非常大!民俗的孕育有他形成的特有的文化!它有它特有的地域文化...每个民族或每个地区都有它特有的民俗民风...它是那个地区的文化代表或一个象征...,而旅游的目的就是发现与探索,求异求新,放飞身体与心灵的发现之旅...,所以民俗和旅游有很大关系!而且民俗代表的民族的文化的东西,就像美酒和古董,越陈越香,越久越有价
宗教信仰民俗与旅游的关系
教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会发挥积极作用。一个国家的宗教文化既是其民族文化的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中介行业,只要合乎其操作程序并能产生积极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都可以为其所用。在一定条件下,宗教文化可转换为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成为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基础。如何摆正宗教与旅游业的关系,使之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 宗教与旅游结合古已有之。佛教自西汉末年传入我国以后,到魏晋时获得发展,寺院的数量增多,当时的著名画家大多为寺院绘制壁画,其精美的壁画,吸引了众多游人并为寺院捐款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唐代公主常到寺院游玩与观赏壁画。素来有”天下名山僧占多”之说,的确,白云缭绕、幽深僻静的山林不仅是佛教僧人,也是道教道士修持与从事宗教活动的理想场所。这些宗教活动场所在山岳的建立及其兴盛,直接导致了山林风景区的开发,从而形成了享有盛誉的宗教性质的风景名胜。而其他寺院道观环境的“园林化”,亦造就了寺观园林。“禅房花木深”就是对寺院优美环境的最好写照。优美的环境以及对神灵的崇拜,必然吸引游客前往。唐代著名诗人刘禹锡笔下咏玄都观诗有:”玄都观里桃千树”,”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到看花回”等诗句反映了玄都观景致之美以及当时许多游人前往观赏桃花的情景。显然宗教与旅游在古代就已结缘。外国古代也莫不如此。世界著名的宗教圣地,如沙特阿拉伯的麦加、梵蒂冈、以色列的伯利图以及耶路撒冷,无论历史上还是现今都是游人如织的地方。显而易见,宗教与旅游的结合古已有之,于今更为紧密。 宗教与旅游业结合带来了经济效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国民经济对于我国来说尤为重要。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已超过了汽车业、钢铁业、电子业和农业而成为支柱产业。据美国旅游业人士研究表明:西方游客来中国的主要动机,首先是了解中国的文化艺术、游览古迹、经历和体验中国特色的生活方式,其次才是风景名胜,其中宗教文化则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的宗教门类众多,既有世界三大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也有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这些宗教留下大量的文物古迹。在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各种宗教名胜古迹就有150多处,占相当大的比重。而全国务省、市、自治区与宗教有关的名胜古迹多达3000多处。以福建省为例,到1996年为止,被列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9处,其中宗教文物{含宗教场所)就有13处,占44.83%,占将近一半。因此宗教文物胜迹成了发展旅游业可资利用的资源。发展宗教旅游固然主要是旅游行业直接获得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促成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应该说其中也有宗教部门的贡献,从而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