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公寓托管给酒店,他们索要发票合理吗?
自己的公寓托管给酒店,他们索要发票合理吗?
探讨一下下面公司的业务处理:
有一家公司的业务情况如下,这家公司是一个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有一个全程招商协议,某地段由管理公司全权经营,其中楼上是单间公寓,单间公寓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签房屋买卖合同,直接交房款给开发商,与管理公司没有关系。但单间公寓的业主与管理公司签了n年托管合同,明确了由管理公司全权经营和管理,托管收益按房款5%返还,合同上写收装修费用1500元一平方,按精装修要求装修,但实际上收取装修费时是按前二年返还租金后的钱收取的,比如说应收的装修费是500万,返租金是200万,实际我们收了扣除后的300万。
1. 讨论一下这一块的营业税能否合理避税,如果管理公司收的500万做营业收入, 找装修公司承包花400万,那么500万要交营业税,装修公司400万也要交营业税,这样我们的收入就是500万,400万包给装修公司就是我们的成本,这样就产生所得税,且重复交了营业税。能否让装修公司与业主签合同装修,签三方合同,此管理公司只是做为一个监管,因为要按统一格局装修,这样只需装修公司对业主开发票,只需装修公司交营业税了,且该管理公司的账务处理也简单些。这样避税是否合理。
2. 除了这些单间公寓,一层还有店面,比如公示价是22000元,但也是2万元是业主与开发商交涉,2000元是管理公司收取的装修费,能否也用这种方式把2000分成1000是管理公司收的综合配套费,1000由装修公司开票收,装修公司去交营业税,这样总数还是按2000元交的营业税,因为管理公司要进行配套设施的投资,那么收综合配套费也是合理的。能否这样操作。
3. 单间公寓受托管打算做酒店式公寓,但这块的前二年返租租金已在发生时就先支付了,实际上托管收益是12年1月1日开始的,这块返租金该管理公司要为业主代扣吗?是必须代扣吗?因为当时没有扣这个税,按现税法规定业主的月租金是1000元左右,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不用交营业税,个税,但要代扣房产税吗?按12%还是4%?该管理公司没有餐饮酒店的经营范围,能否以承包出去给个人的 名义做,合同上注明业主的返租租金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有代扣房产税的义务吗?
4. 单间公寓的确是精装修,可能还是亏本装修,按装修公司操作的方式好解释些,但一层店面收的这钱没有店内装修,只是外围配套设备,如果不能按装修公司操作,必须按2000一平方的价做收入,那么做进去的成本必须要建安发票吗?该管理公司能否自个买沙,水泥入成本,包工不包料的的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