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文明公约
张家界文明公约?
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一)在公共场所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等候服务自觉排队,文明使用电梯、扶梯、楼梯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文明等候,做到先下后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和携带婴儿的乘客让座,不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不抢占座位,不妨碍他人乘坐,不在公交车内喧哗、打闹;
(三)在医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内保持安静,自觉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轻声接打电话。
第九条 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吐槟榔渣、吐口香糖、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包装物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污水,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二)不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三)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采摘花果、攀折树木、损坏绿地;
(四)使用公共卫生间后应当即时冲水,维护卫生清洁,不占用残障人士专用卫生间;
(五)开展野外徒步、宿营、垂钓等户外活动,自行清理垃圾、废弃物,不污染破坏环境。
第十条 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交通文明行为规范:
(一)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违规鸣笛和使用灯光,通过路口和积水路段减速行驶,经过人行横道礼让行人;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三)旅游客车、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礼貌行车、确保安全,不抽烟不吃槟榔,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观看电视,不甩客、欺客和拒载;
(五)行人通过机动车道或者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并按照交通信号和标识通行,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以及骑行平板车、平衡车等;
(六)爱护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互联网租赁交通工具,使用后有序停放,不随意丢弃或者故意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