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涨跌停板是如何计算的 股指期货行情界面盘口上显示的涨跌数字是如何计算的?
期货的涨跌停板是如何计算的?
期货涨跌停板是指当某个期货品种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按着涨跌方向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涨停板一个是跌停板,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
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构成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价格。期货交易涨跌停板一般是在5%左右,不过根据每个品种波动性不同,涨跌停板价格也不相。
期货涨跌停板计算:
第一、期货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
第二、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第三、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第四、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l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
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
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
D2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第五,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述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l5%,收取比例已高于15%的按原比例收取。D3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10%。
第六,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l0%,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股指期货行情界面盘口上显示的涨跌数字是如何计算的?
与股市一样,股指期货也有涨跌停板。中金所规定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要注意这里计算用的是结算价而不是收盘价。
例如某天指数收盘价为3200点,结算价为3220点,按10%的波动限制,则第二天涨停板点数为3220×(1 10%)=3542,跌停板点数为3220×(1-10%)=2898,这样第二天指数的有效成交价格将在2898与3542之间。
同样,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涨跌幅也是在交易合约的上日结算价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如昨日沪深300指数跌幅2.49%,但沪深300指数期货的跌幅就不一定是2.49%,因为现货和期货的走势不会一样,二者计算的参考也不一样。
跌停板价和涨停板价是怎么计算或确定的?
以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为基数,涨停在此基数上增加百分之十,小数点后三位进行四舍五入到分,跌停反之。ST及S股涨跌幅为百分之五。
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不包括被特殊处理A股的涨跌幅以10%为限,当日涨幅达到10%限为上限,买盘持续维持到收盘,称该股为涨停板。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
有些交易所会为证券、商品、合约设定单日涨跌幅限制,比如限定个股单一交易日最多只能较上收盘价上涨或下跌10%,当价格升至当日价格上限,就称为涨停板,跌至价格下限则称为跌停板。
有些交易所会在涨停板或跌停板时停止交易,直至市场价格脱离价格上限或下限;也有交易所会在短暂停止交易后于扩大的价格区间内恢复买卖。
扩展资料: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
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以s,st,s*st开头的股票不得超过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涨停板
期货涨跌停
结算价:是期货交易所每日;从投资者账户中添加或扣除的金额。
期货市场的结算不是按照收盘价结算,而是根据某种规则确定的结算价进行结算。
当日结算价是按照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涨跌1=收盘价-前结算价;涨跌2=结算价-前结算价
前者是以收盘价为基准;计算涨跌。后者是以结算价计算涨跌。
计算出来的涨跌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