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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股票增发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增发新股有何影响谢谢! 定向增发股,股票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2023-07-06 08:40:42 互联网 未知 财经

 请问股票增发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增发新股有何影响谢谢! 定向增发股,股票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请问股票增发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增发新股有何影响?谢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须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价格。
第一类是公开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注意这个规定最后部分是一个“或”字。
第二类是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90”。《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上述“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
另外,必须注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并不是把每天的收盘价加起来除以20。

对股价影响要分两方面来看,一:上市公司选择的增发方式是公开增发还是非公开增发(又叫定向增发),如果是公开增发,那么对二级市场的股价是有压力的,对资金的压力就更大,如果在市场不好时增发,就绝对是利空。如果是定向增发,那么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影响就小一些,而且如果参与增发的机构很有实力,表明市场对其相当认可,可以看做利多。二:增发价格,如果是公开增发,价格如果折让较多,就会引起市场追逐,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反而有提升作用。如果价格折让较少,可能会被市场抛弃。如果是定向增发,折让就不能太高,否则就会打压二级市场的股价。

定向增发股,股票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定向增发股票是指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的股票。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固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低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主要流程:
一、公司有大体思路,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这个时候是停牌发布公告,表现为利好,股价大涨。
  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四、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利好出尽,偏向主力出货,股价不涨小跌或者大跌。这个时候确定定增价格,)
  六、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七、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由于定增是针对大股东,少数人的的方案,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境外战略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定增价格不会对市场造成直接影响。是由于对未来预期利好造成的间接影响,所以也说不上可以操纵股价。
具体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现管理办法:http://baike.baidu.com/link?url=WpHhf_cyVQmoZx7IC06I2-EXa--m-u2eeQaqpmNb7POaWLrygf2y2VAw8iRK8QzN4lHFPuzDW8WXuRkiLy5QkK

增发价格如何确定?

没有这方面的制度很多都是不低于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或90%但是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因为一般出了增发公告以后,还要报批,要过很久才实施,比如京东方A表面看增发价才2块多钱,现在5块多,但人家是08年11月已经定下增发方案了的,那时股价3元。只是可能考虑各方面利益或其他原因才拖到前阵子报批并实施。比如锦州港是去年6块多的时候出公告的,增发价7块多,结果股票价格还跌到3元多。增发是前一阵才实施的。你如果3元多买了,不是大赚了吗?又比如国恒铁路,增发2.6元,那是人家在股票价格2块多的时候就定好了并出公告的了。到现在股价5块多了还没实施,但是早晚的事,一实施的话肯定是按2.6,但非常公平啊!国恒铁路几个月前我买过,没涨,很郁闷,结果一扔就拉了。我觉得股性还很活跃,波段迹象很明显。估计庄家压根没打算让它暴涨,只在不断地波段震荡中降低成本。并且它属于铁路板块,包括广深铁路、南车、大秦、中铁之类的都没怎么涨,随大流吧。短线不是很看好,除非突破上轨。

定向增发股价是依据什么确定的?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如今的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非公开发行的最大好处是,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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