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级病历的处罚标准
丙级病历的处罚标准?
为提高我院病历质量,杜绝丙级病历的出现,制定本处罚办法。该处罚办法由病案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5月19日会议讨论通过。
由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新的《病历评价及核心制度落实量化表》,从上月出院病历中的危重病例(失血性休克、肝硬化合并、中毒抢救、急性心梗急诊PCI、毒血症、脑梗、脑出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心肌病、重症胰腺炎、冠脉搭桥手术、肾脏移植术、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截肢手术、法洛四联症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关节置换术、内科死亡病历、术后死亡病历)随机抽取10%进行评阅,如发现丙级病历,则该病历的治疗小组在不脱产的情况下,负责下个周期10%危重病例的病历评阅工作;
由病案管理委员会对该小组在下个周期所评阅的病历进行复核,同一份病历,该小组的评阅分数与复核分数相差10分以上则视为不合格;
经复核不合格的,则继续进行下个周期的病历评阅工作;经复核合格的,可继续临床工作; 4. 如果该治疗小组的病历在今后评审中再次被评为丙级病历,则该治疗小组全部离岗培训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