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超标电动车规定?对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马上没收并罚款。在四川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凡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2、空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不含电池),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含电池质量);3、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00毫米;满足上述技术标准的电动车,须向交管部门申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路行驶。而达不到这些标准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范畴。